核电站事件的强制起诉
投稿日 : 2016年03月11日
朝日:验证的重要机会
产经:是否能追究天灾引起的刑事责任
日经:追究核电站安全对策的强制起诉
读卖:要依据证据公正审理
Photo: Alessandro Di Ciommo/ AFLO
围绕2011年福岛第1核电站事故,东京电力公司的胜俣恒久原会长等当时3名干部以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的罪名被强制起诉。检察方曾2次对3人以嫌疑不充分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从普通选民中随机选出的11名委员组成检察审查会则得出结论说“应能预测到大海啸,并防止事故的发生”。受此结论,由法院指定律师担任检察官的任务,向东京地方法院对上述3人提起强制起诉。
针对强制起诉,朝日新闻、产经新闻、日本经济新闻及读卖新闻都在3月1日各自的社论中进行了评论。
朝日分析到,“把那个事故只是简单地归结为‘设想之外’,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行吗?难道不是东京电力把利润放在首位而忽视了安全对策吗?强制起诉正反映了民众这样的疑问”。
日经也指出,“政府和国会至今为止的调查,都没有明确为什么没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谁也没有为此承担责任”,并评论说“强制起诉这一现象正表明了直白的‘民众感觉’”。
读卖认为,“正因为是法律学家与民众意见不同、很难判断的事例,更要求法院依据进行公正且慎重的审理”,并针对检察审理会的对应评论到“从中可以看出民众要求核电站零风险的强烈要求”。
产经则质疑“是否应该追究个人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刑事责任”,并提出了“应该怎样评价事故的预见性”问题。
■ 审判的去向
读卖就今后的审判评论到,“刑事审判为证明个人过失,必须证明其认识到事故的“具体危险性”,并分析说“指定律师能否出示有力证据将是关键”。
同时,认为“公开审理的法庭上让胜俣原会长等人直接陈述有关核电站安全对策的观点,其意义不可小视。也是检验事故发生前,东京电力与管辖当局就地震与海啸的风险作了什么研究的宝贵机会”,强调了审判的意义。
产经就审判的焦点进行了解说,“通常,对业务上过失案件的搜查,将对具体的预见性、因果关系、责任所在等作出严厉的判断。公审时对核电站经营商所应承担的防范义务范围等将成为重大争论点”。
朝日指出,“原干部事故前得到什么样的信息,作出什么样判断,这是至今为止都没有公开的重要部分”,并阐述到“拥有核电的电力公司应有姿态和企业风土也应成为焦点,同时期待能成为吸取教训的审判”。
日经评论到,“今后审判的争议点将是对‘海啸最大可能达15.7米’这一估算,3人是怎样认识的,是否采取了防止浸水引起断电的措施等等。将继续关注审判经过,期望对今后的安全措施有所帮助”。
■ 强制起诉的问题点
产经指出“检察官一般认为99%以上有罪时才起诉,而提起强制起诉的检察审查会则有‘通过审判来断定黑白’的倾向,这两者之间的标准有相当大的距离”。
日经也强调,“以不同于检察官的观点判断起诉的必要性正是检察制度的根本,但是双重起诉标准并存是否可行,有必要进行讨论”。
另一方面,朝日则认为“更重要的是努力吸取教训,不让(事故)再度重演”,并敦促说事故调查委员会“结束1年左右的活动,检验却仍然不够充分”,要求重新考虑事故检查委员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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